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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三個反省,補充上一篇文章 】
 
我有個毛病,有人來指出我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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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三個反省,補充上一篇文章 】
 
我有個毛病,有人來指出我的盲點時,我剛開始會很不爽,而且很激烈,但給我一點時間,想通了,我就會非常爽。這一點時間,有時是三秒鐘,有時要好幾天,甚至很多年。
 
昨天「我希望我的孩子是同志」一文發出後,今早醒來爽了很多次,而且都是三秒鐘突然想通的這種。
 
比如 Charles Lee 給我的留言:
『 范小姐,我很喜歡妳的報導。但我實在無法認同妳對同性朋友貼標籤或是價值判斷。類似這種把同性朋友形容就是有品味丶有創意丶懂生活、有個性態度丶很酷.....,都是一種很無謂的事情。我們可以尊重同性伴侶,是因為我將我任何一位同性朋友都視為一位獨立的「人」,我承認人性的複雜性,我能接受尊重每個人的獨立選擇。任何的價值判斷,對他們來說,不會是一種恭維,更不應該是一種恭維。否則,如何避免其他人對他們貼不一樣的標籤?至少,可以確定的是,如果不是你文章內容所形容的那種同性朋友,他們應該如何自處呢?』
 
我完全同意 Charles 的說法,你是對的,我是錯的。貼標籤是不對的行為,不管我是不是出於善意的,因為貼了標籤,就會有相對的期待,期待被滿足時,不用討論,問題就在期待不被滿足時,就會產生失望,這也是 stereotype (刻版印象)所造成的問題。
 
所以我同意,不該把同志貼上「就是有創意有趣或傑出」的標籤,我唯一能為我自己做的解釋,第一可能是跟我自己工作有關,我自己是做創意工作的,深知創意有多難,因此對創意特別有好感,所以我對有創意的行為或人特別受吸引。而我對創意的定義是採廣義說,像是今早我的小狗決定用三隻腳跑步一小段,我第一個反應也是:「今天怎麼這麼有創意?」第二個反應才是:「你的腳怎麼了嗎?」
 
這就進入我第二個反省,我的朋友圈是不是太狹隘?這個比較難,我也是人,我也有偏好,尤其交了一二十年的朋友;另一個我一直很堅持的,是我最核心的朋友,必需是我認為可以給我正能量的人,這不表示一定要認同我想法的人,像 Charles 這種能一言指正我的錯誤的朋友,我也有,而且很珍惜,目前這個工作大部分由我老公執行。
 
但我也想問 Charles 一個問題:你認為完全不貼標籤是可能的嗎?我不是指同志標籤而己,而是所有的標籤,這不是一個攻擊性的問題,純粹是好奇。
 
第三個反省,是來自易智言導演的 po文。
 
其實我跟我老公說,我在文中呼籲中年人出櫃時,就被我老公臭罵一頓。他的意思是說,你知道有些人出櫃後,可能被家人疏離、在工作上被排擠?你自己沒經過,那知道這嚴重性?我看了易導的文後,更是覺得我老公罵得對,但我這次,我要堅持我的基本立場,我還是認為出櫃是必要的。
 
我在川普選上之後,陷入很深的信仰危機,我的信仰是民主,民主的基礎是:「人人生而平等」我一直認為這是普世價值,這是跟「愛」「和平」這些價值觀一樣,是不用爭論,且不可爭論的。但川普選上之後,對我而言是意識到「人人生而平等」這個概念,原來有很多人是打心底不贊同的。
 
就在我情緒極端低落的時候,我到古根漢美術館去看展,順著螺旋狀的走廊往下走時,我看到兩個三十多歲的男生,手牽手,兩人用一個耳機連著在聽手機上的展覽資訊,他們沒有特別親膩,也沒有特別開心,就跟所有的紐約人一樣,在享受一個悠閒的星期天,那個當下,大概除了我外,沒有人注意到他們吧?
 
我老實說,我若不是被川普刺激到,我可能也不會注意到,但我知道,這是因為我們在紐約,我己經很習慣這樣的場景,習慣到視而不見,但如果今天是在北卡一個很保守的地方,他們可以這麼自在嗎?在台灣,他們可以這麼自在嗎?
 
這就是我希望我的同志朋友們可以有的,手牽手走在東區街頭,and nobody cares。(但現況是,在台灣現階段,同志的正面形象都不被接受了,更何況是負面的。)
 
要達到這個境界之前,有太多關卡要越過。
 
我昨天提到好萊鳿在改變大眾對同志印象功不可沒時,要再提醒大家,二十年前可不是如此,艾倫的異想世界的艾倫在 1980 年代就很紅,到 1997 年出櫃之前事業如日中天,但出櫃後,被冷涷、節目被取消,一直到 2001 年才重返電視,艾倫為她的出櫃付出龐大的代價,但她咬著牙渡過,她的故事啟發很多同志,對如今美國 LGBT 運動是很重要的一頁,沒有像艾倫這樣勇氣的人,今天好萊鳿會是這個景觀嗎?
 
我的想法很簡單,任何族群在自我認知上都要對自己有自信,有 role model 在此時特別重要,艾倫對 LGBT 社群,歐巴馬對非洲裔族群...(這不是說他們只限於這些族群,他們兩人對我也是 role model ,但你知道我要說什麼,別挑語病了。)
 
同志們要站出來是一步,但同時他們需要法侓的保護。
 
我在美國學到的一課就是,最可怕的岐視不是來自不認識的人口頭上罵罵你,而是整個社會不自覺的岐視你(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)。
  
比如像警察逮捕非洲裔遠超過族群比例的時候,比如某企業在雇用員工時,將女性的薪資打折扣(美國女性與男性同工時,薪資平均只達男性的70%),比如糕餅店拒絕為同性伴侶做結婚蛋糕。
 
此時法律必需要介入,如果我們只是道德勸說這些警察、企業,或糕餅店「你這樣是岐視行為!」是不夠的,還要告訴他們「你是違法的,而且是要罰的!」這樣才能減少岐視的行為,這樣才能讓同志們在被岐視時,知道通過這個法律的社會是站在他們這邊的,當岐視狀況發生時,可以理直氣壯保障自己權益。
 
這是為什麼同志們需要民法的保護。
 
我在紐約訪問過一對同性伴侶(時間太久,忘了名字了,就叫他們 Paul and Steven 好了),六十多歲在一起二十多年了,想要結婚是因為怕有「將來另一半在醫院沒有意識」的時候,結果反而是二十多年來不見面不往來的父母兄弟姐妹,可以為他決定重要的醫療方向,他最親的人反而連探視權都沒有。
 
Paul 是兩人中賺錢的主力,他還擔心,他死後,Steven沒法領他的退休金,生活將陷入困境,女同志們則普遍擔憂,沒有法律保障,其中一人生的孩子,兩人一同撫養,但兩人將來要是鬧翻了,不是「生母」那一個是不是就完全沒有任何權利了呢?而且萬一「生母」有個三長兩短,小孩要歸給在出櫃時,切斷親子關係的祖父母嗎?讓祖父母去養出一個可能會「恐同」的小孩?
 
民法保護不是給 LGBT 特權,只是一個立足點的平等。如果一定要立專法,我們的立委諸公們想得到面面相相的完全保護嗎?
 
所以這不是很多人說的,你愛就愛嘛,幹嘛一定要法律保護?結婚不是只是一個愛的宣示,它隨之而來的還有財產、稅務、子女撫養等在生活上,各式各樣很無趣但很重要的規範。
 
我們長久在法律保護之下,忘記了法律保護,給我們的最高境界,就是一個平凡無波痕的生活,像那一對安安靜靜享受著星期天下午的伴侶。

我有個毛病,有人來指出我的盲點時,我剛開始會很不爽,而且很激烈,但給我一點時間,想通了,我就會非常爽。這一點時間,有時是三秒鐘,有時要好幾天,甚至很多年。
 
昨天「我希望我的孩子是同志」一文發出後,今早醒來爽了很多次,而且都是三秒鐘突然想通的這種。
 
比如 Charles Lee 給我的留言:
『 范小姐,我很喜歡妳的報導。但我實在無法認同妳對同性朋友貼標籤或是價值判斷。類似這種把同性朋友形容就是有品味丶有創意丶懂生活、有個性態度丶很酷.....,都是一種很無謂的事情。我們可以尊重同性伴侶,是因為我將我任何一位同性朋友都視為一位獨立的「人」,我承認人性的複雜性,我能接受尊重每個人的獨立選擇。任何的價值判斷,對他們來說,不會是一種恭維,更不應該是一種恭維。否則,如何避免其他人對他們貼不一樣的標籤?至少,可以確定的是,如果不是你文章內容所形容的那種同性朋友,他們應該如何自處呢?』
 
我完全同意 Charles 的說法,你是對的,我是錯的。貼標籤是不對的行為,不管我是不是出於善意的,因為貼了標籤,就會有相對的期待,期待被滿足時,不用討論,問題就在期待不被滿足時,就會產生失望,這也是 stereotype (刻版印象)所造成的問題。
 
所以我同意,不該把同志貼上「就是有創意有趣或傑出」的標籤,我唯一能為我自己做的解釋,第一可能是跟我自己工作有關,我自己是做創意工作的,深知創意有多難,因此對創意特別有好感,所以我對有創意的行為或人特別受吸引。而我對創意的定義是採廣義說,像是今早我的小狗決定用三隻腳跑步一小段,我第一個反應也是:「今天怎麼這麼有創意?」第二個反應才是:「你的腳怎麼了嗎?」
 
這就進入我第二個反省,我的朋友圈是不是太狹隘?這個比較難,我也是人,我也有偏好,尤其交了一二十年的朋友;另一個我一直很堅持的,是我最核心的朋友,必需是我認為可以給我正能量的人,這不表示一定要認同我想法的人,像 Charles 這種能一言指正我的錯誤的朋友,我也有,而且很珍惜,目前這個工作大部分由我老公執行。
 
但我也想問 Charles 一個問題:你認為完全不貼標籤是可能的嗎?我不是指同志標籤而己,而是所有的標籤,這不是一個攻擊性的問題,純粹是好奇。
 
第三個反省,是來自易智言導演的 po文。
 
其實我跟我老公說,我在文中呼籲中年人出櫃時,就被我老公臭罵一頓。他的意思是說,你知道有些人出櫃後,可能被家人疏離、在工作上被排擠?你自己沒經過,那知道這嚴重性?我看了易導的文後,更是覺得我老公罵得對,但我這次,我要堅持我的基本立場,我還是認為出櫃是必要的。
 
我在川普選上之後,陷入很深的信仰危機,我的信仰是民主,民主的基礎是:「人人生而平等」我一直認為這是普世價值,這是跟「愛」「和平」這些價值觀一樣,是不用爭論,且不可爭論的。但川普選上之後,對我而言是意識到「人人生而平等」這個概念,原來有很多人是打心底不贊同的。
 
就在我情緒極端低落的時候,我到古根漢美術館去看展,順著螺旋狀的走廊往下走時,我看到兩個三十多歲的男生,手牽手,兩人用一個耳機連著在聽手機上的展覽資訊,他們沒有特別親膩,也沒有特別開心,就跟所有的紐約人一樣,在享受一個悠閒的星期天,那個當下,大概除了我外,沒有人注意到他們吧?
 
我老實說,我若不是被川普刺激到,我可能也不會注意到,但我知道,這是因為我們在紐約,我己經很習慣這樣的場景,習慣到視而不見,但如果今天是在北卡一個很保守的地方,他們可以這麼自在嗎?在台灣,他們可以這麼自在嗎?
 
這就是我希望我的同志朋友們可以有的,手牽手走在東區街頭,and nobody cares。(但現況是,在台灣現階段,同志的正面形象都不被接受了,更何況是負面的。)
 
要達到這個境界之前,有太多關卡要越過。
 
我昨天提到好萊鳿在改變大眾對同志印象功不可沒時,要再提醒大家,二十年前可不是如此,艾倫的異想世界的艾倫在 1980 年代就很紅,到 1997 年出櫃之前事業如日中天,但出櫃後,被冷涷、節目被取消,一直到 2001 年才重返電視,艾倫為她的出櫃付出龐大的代價,但她咬著牙渡過,她的故事啟發很多同志,對如今美國 LGBT 運動是很重要的一頁,沒有像艾倫這樣勇氣的人,今天好萊鳿會是這個景觀嗎?
 
我的想法很簡單,任何族群在自我認知上都要對自己有自信,有 role model 在此時特別重要,艾倫對 LGBT 社群,歐巴馬對非洲裔族群...(這不是說他們只限於這些族群,他們兩人對我也是 role model ,但你知道我要說什麼,別挑語病了。)
 
同志們要站出來是一步,但同時他們需要法侓的保護。
 
我在美國學到的一課就是,最可怕的岐視不是來自不認識的人口頭上罵罵你,而是整個社會不自覺的岐視你(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)。
  
比如像警察逮捕非洲裔遠超過族群比例的時候,比如某企業在雇用員工時,將女性的薪資打折扣(美國女性與男性同工時,薪資平均只達男性的70%),比如糕餅店拒絕為同性伴侶做結婚蛋糕。
 
此時法律必需要介入,如果我們只是道德勸說這些警察、企業,或糕餅店「你這樣是岐視行為!」是不夠的,還要告訴他們「你是違法的,而且是要罰的!」這樣才能減少岐視的行為,這樣才能讓同志們在被岐視時,知道通過這個法律的社會是站在他們這邊的,當岐視狀況發生時,可以理直氣壯保障自己權益。
 
這是為什麼同志們需要民法的保護。
 
我在紐約訪問過一對同性伴侶(時間太久,忘了名字了,就叫他們 Paul and Steven 好了),六十多歲在一起二十多年了,想要結婚是因為怕有「將來另一半在醫院沒有意識」的時候,結果反而是二十多年來不見面不往來的父母兄弟姐妹,可以為他決定重要的醫療方向,他最親的人反而連探視權都沒有。
 
Paul 是兩人中賺錢的主力,他還擔心,他死後,Steven沒法領他的退休金,生活將陷入困境,女同志們則普遍擔憂,沒有法律保障,其中一人生的孩子,兩人一同撫養,但兩人將來要是鬧翻了,不是「生母」那一個是不是就完全沒有任何權利了呢?而且萬一「生母」有個三長兩短,小孩要歸給在出櫃時,切斷親子關係的祖父母嗎?讓祖父母去養出一個可能會「恐同」的小孩?
 
民法保護不是給 LGBT 特權,只是一個立足點的平等。如果一定要立專法,我們的立委諸公們想得到面面相相的完全保護嗎?
 
所以這不是很多人說的,你愛就愛嘛,幹嘛一定要法律保護?結婚不是只是一個愛的宣示,它隨之而來的還有財產、稅務、子女撫養等在生活上,各式各樣很無趣但很重要的規範。
 
我們長久在法律保護之下,忘記了法律保護,給我們的最高境界,就是一個平凡無波痕的生活,像那一對安安靜靜享受著星期天下午的伴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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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深駐美特派記者范琪斐,一個生活在紐約二十多年的臺灣媒體人,長期觀察臺美兩地文化差異。Podcast節目《說故事的人》各大平台皆可收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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